网站建设是指使用标识语言(markup language),通过一系列设计、建模、和执行的过程将电子格式的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最终以图形用户界面(GUI)的形式被用户所浏览。简单来说,网页设计的目的就是产生网站。简单的信息如文字,图片(GIF,JPEG,PNG)和表格,都可以通过使超文件标示语言、可扩展超文本标记语言等标示语言放置到网站页面上。
C S S 的 声 明 方 式 |
这章节将开始为您介绍CSS的应用。当然一开始要介绍的是如何去建立个样式表 (Style Sheets),包括了声明的方式和应用在网页上的方法,最後还会为您概述一下CSS的一些特性。概略来说,CSS的声明有三种方式:
一、基本声明:最典型的CSS声明方式。 element {property: value} 用中文来表示的话,也就是 元件(标签) {性质(属性)名称: 设定值} 例如: H3 {COLOR: BLUE} 即为一组声明。 二、集体声明:同时声明某个或数个元件(标签)(各元件(标 签)间以逗号分隔)的一组或数组样式规则(性质)(各组规则间以分号分隔)。 元件(标签) { 性质(属性)名称1: 设定值1; 性质(属性)名称2: 设定值2; ... } 或是 元件A(标签A), 元件B(标签B), 元件C(标签C), ... { 性质(属性)名 称1: 设定值1; 性质(属性)名称2: 设定值2; ...} 例如: TD { COLOR: BLUE; font-size: 9pt; } 或是 TD,P,DIV { COLOR: BLUE; font-size: 9pt; } 三、分项声明:将许多样式规则分组再分别声明。 元件A(标签A) {性质(属性)名称1: 设定值1; 性质(属性)名称2: 设定值2; } 元件A(标签A) {性质(属性)名称3: 设定值3; 性质(属性)名称4: 设定值4; } 例如: TD { COLOR: BLUE; font-size: 9pt} TD { font-family: "标楷体"; line-height: 150%} 这样子的声明方式并不会互相抵触,因为所声明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不小心对同样一个性质作了重复的声明,则只有後来声明的设定值才会发生作用。 要附带提一下的是,在您的声明中,只要您的格式正确就会被接受,而不论是大小写、空白或换行都不会对显示的结果 有影响的,您可依自己习惯来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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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S S 的 应 用 方 法 |
接下来要为您介绍的是将所建立的样式表应用在网页上的四种基本方法。
一、使用STYLE属性: 将STYLE属性直接加在个别的元件标签里。 <元件(标签) STYLE="性质(属性)1: 设定值1; 性质(属性)2: 设定值2; ...} 例如: <TD STYLE="COLOR:BLUE; font-size:9pt; font-family:"标楷体"; line-height:150%> 这种用法的优点 是可灵巧应用样式於各标签中,但是缺点则是没有整篇文件的『统一性』。 二、使用STYLE标签: 将样式规则写在<STYLE>...</STYLE>标签之中。 <STYLE TYPE="text/css"> <!-- 样式规则表 --> </STYLE>例如: <STYLE TYPE="text/css"> <!-- BODY { color: BLUE; background: #FFFFCC; font-size: 9pt} TD, P { COLOR: GREEN; font-size: 9pt} --> </STYLE> 通常是将整个的 <STYLE>...</STYLE>结构写在网页的 <HEAD> </HEAD>部份之中。这种用法的优点就是在於整篇文件的统一性,只要是有声明的的元件即会套用该样式规则。缺点就是在个别元件的灵活度不足。 三、使用 LINK标签: 将样式规则写在.css的样式档案中,再以<LINK>标签引入。 假设我们把样式规则存成一个example.css的档案,我们只要在网页中加入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example.css"> 即可套用该样式档案中所制定好的样式了。 通常是将 LINK标签写在网页的 <HEAD> </HEAD>部份之中。这种用法的优点就是在於可以把要套用相同样式规则的数篇文件都指定到同一个样式档案即可。缺点也是在个别文件或元件的灵活度不足。 四、使用@import引入: 跟LINK用法很像,但必 放在<STYLE>...</STYLE> 中。 <STYLE TYPE="text/css"> <!-- @import url(引入的样式表的位址、路径与档名); --> </STYLE> 例如: <STYLE TYPE="text/css"> <!-- @import url(http://yourweb/ example.css); --> </STYLE> 要注意的是,行末的分号是绝对不可少的!切记切记! 很明显的,不管是LINK还是@import的用法都可能可以 直接套用他人现有的样式表。不过,基於网路的礼仪,这种事别做的好,至少也应该知会 对方一声,要先取得人家的同意才行!
而四种应用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您可以综合地使用,并不会相互抵触。但是如果相同的性质属性遇上重复的声明的话,就要考量套用优先权的问题了!一般来讲,优先权的顺序有以下的几点原则: 网页设计者的样式设定 > 使用者的样式设定 > 浏览器的样式设定 STYLE属性的样式设定 > STYLE标签样式设定 > 链结进来的样式设定 後面声明的样式设定 > 前面的样式设定 所谓『链结进来的样式设定』指的就是用上面提到过的LINK标签与@import引入这两种应用方式所链结进来的的样式设定。
以上就是CSS最基本的声明与应用的方法介绍,有了这些基本的认识与方法,您已经可以开始建立您的样式表!除了上面提到的基本的声明与应用的方法之外,还有其它的声明与应用的方法,将为您在下一章中再作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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