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是世界通用的日历
1、因为每个国家用的年份都是采用公历纪年法。
2、公历纪年法,是一种源自于西方社会的纪年方法。原称基督纪元,又称西历或西元,是由意大利医生兼哲学家Aloysius Lilius对儒略历加以改革而制成的一种历法——《格里历》,其渊源为《授时历》。1582年,时任罗马教皇的格列高利十三世予以批准颁行。
3、我们中国以前用的是农历。
公元纪年是世界通用的纪年历法。它以日心说制定每年为365天从而分为十二个月,每月30~31天(每年2月则是28或29天)。
其他纪年历法各不相同,如我国是以月心说即以月亮的圆缺制定年、月份,每月以29~30天为准,但一定年份须增加润月平衡年分。
因为世界各种纪年方法没有公元纪年法科学、先进和准确,所以被各国淘汰,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法。
现在的国际统一纪年是外国人叫的西历,我们叫公历,也称阳历,还称国历,是国际通用历法。
公历是现在国际通用的历法,又称格列历,通称阳历。“阳历”又名“太阳历”,系以地球绕行太阳一周为一年,为西方各国所通用,故又名“西历”。我国从辛亥革命后即自民国元年采用阳历,故又名曰“国历”。为与我国旧有之历相对称,故又名曰“新历”。1949年正式规定公元纪年。
公元前身是儒略历,1582年罗马天主教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把全面儒略历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为格列历10月15日,中间销去10天。同时修改了儒略历置闰法则。
地球绕太阳一周实际为365.24219天(太阳年),按一年365天计算,每年少0.24219天,每隔4年少0.96876天,每隔400年则少96.876天,因此,400年中需置97个闰年。闰年在2月末加上一天全年366天。这样经过3333年才有一天的误差。
年有三种:地球绕日一周,历三百六十五日六小时九分九秒,谓之“恒星年”;太阳过近地点循黄道东行一周,复过近地点,历三百六十五日六时十三分四十八秒,谓之“近点年”;太阳过春分点,循黄道东行一周,复过春分点,历三百六十五日五小时四十八分四十六秒,谓之“回归年”,亦称“岁实”。
因二分点(春分点秋分点)每年沿黄道向西逆行约五十秒,故回归年较恒星年之时间为短,相差二十分二十三秒,谓之“岁差”。 此三种年之时间不同,欲使每年之节气寒暑不变,故取回归年为制历之年。
对于回归年之时间,有记住之必要,为便于记忆,编一歌诀如下:
地球绕日一周年,要知时间有多少?三六五日加五小,四十八分四六秒。
由一月一日至次年一月一日谓之一年,年长本应与岁实相等,然而一年之日数,必须是整数,不便将奇零之时数计入,故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年,每年余五小时四十八分四十六秒至四年约满一日,故每四年增加一日,为闰日,谓之“闰年”。
无闰日这年,谓之“平年”,平年三百六十五日,闰年三百六十六日。 但四年之闰余,仅二十三时十五分四秒,今闰一日,未免过多,超过之四十四分五十六秒,积至二十五闰,为十七时五十八分二十四秒,约合一日之四分之三,故每满百年废一闰,至第四百年又不废。如是每四年置一闰,每四百年减三闰,计超过二小时五十三分二十秒,须八个四百年后,即三千二百年后,始补足此一日之差。
西历是以《圣经》中耶稣诞生的那天为基准,开始记录日期。是西方人的日历,我国叫阳历也叫公历。
至今对应的年份是公元2022年。至今是中华文字所特有的对今日的日历日期简称,在中文中的意思表示是指今日所对应的年份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国际各国统一的公历年份,今天是公元2022年8月1日,所以至今的年份是公元2022年。
采用公元纪年的国家才是一样的。但由于存在时差的关系,每个国家进入当天会有先后不同,在日界线西侧的汤加最早,在日界线东侧的西摩萨亚最后。
闰年
闰年(leap year),在公历(格里历)或夏历中有闰日的年份,以及在中国旧历农历中有闰月的年份。地球绕太阳运行周期为365天5小时48分46秒(合365.24219天)即一回归年(tropical year)。公历的平年只有365日,比回归年短约0.2422 日,所余下的时间约为四年累计一天,于第四年加于2月,使当年的历年长度为366日,这一年就为闰年。现行公历中每400年有97个闰年。夏历的平年只有354日,比12个朔望月短0.3671日,为使每月初一与月朔相合,规定每30年中有11年的年底增加1日,这一年的历年有355日,即为闰年。中国旧历农历作为阴阳历的一种,每月的天数依照月亏而定,一年的时间以12个月为基准,平年比一回归年少约11天。为了合上地球围绕太阳运行周期即回归年,每隔2到4年,增加一个月,增加的这个月为闰月。在加有闰月的那一年有13个月,历年长度为384或385日,这一年也称为闰年。
按照每四年一个闰年计算,平均每年就要多算出0.0078天,这样经过四百年就会多算出大约3天来,因此,每四百年中要减少三个闰年。所以规定,公历年份是整百数的,必须是400的倍数的才是闰年,不是400的倍数的就是平年。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四年一闰,百年不闰,四百年再闰。
西方公历的“闰年”
阳历中有闰日的年份叫闰年,相反就是平年,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在公历(格里历)纪年中,平年的二月为28天,闰年的二月为29天。闰年平月2月29日为闰日。
增加闰日的原因
现时的公历以回归年为“年”的计算基础,而一个回归年大约等于365.24220日。因为在平年公历只计算365日,结果四年后便会累积0.24220×4=0.9688日,大约等于一日,所以便逢四年增加一日闰日以抵销这0.9688日。
计算闰年的方法
公历纪年法中,能被4整除的大多是闰年,能被100整除而不能被400整除的年份不是闰年,能被3200整除的也不是闰年,如1900年是平年,2000年是闰年,3200年不是闰年。
中国农历的“闰年”
中国旧历农历纪年中,有闰月的一年称为闰年。一般年份为12个月,354或355天,闰年则为13个月,383或384天
编程中公历闰年的简单计算方法:
设年份 year
if (year能被4整除 and 不能被100整除) or year能被400整除
then 该年为闰年
else 该年为平年(内容由www.WenNet.net问网提供)
闰月
农历为什么会有闰月?——农历置闰月是为了协调回归年与农历年的矛盾。
回归年与农历年有什么矛盾呢?先记住:回归年的总长度为365.2422日,朔望月的长度为29.5306日。
十二个朔望月构成农历年,长度为29.5306×12=354.3672日,比回归年少10.88天即将近11天,每个月少0.91天,近1天。
依此,如农历年某年春节为大雪纷飞的冬天,第二年的春节就会在季节上提前11天,第16个农历年就会出现在赤日炎炎的夏天。
如按十三个朔望月构成农历年,长度为29.5306×13=383.8978日,比回归年又多出18天多。
如果按上述规定制定历法,就会出现天时与历法不合、时序错乱颠倒的怪现象——这就是矛盾。
为了克服这一缺点,我们的祖先在天文观测的基础上,找出了“闰月”的办法,保证农历年的正月到三月为春季,四月到六月为夏季,七月到九月为秋季,十月到十二月为冬季,也同时保证了农历岁首在冬末春初。
农历年中月以朔望月长度29.5306日为基础,所以大月为30日,小月为29日。为保证每月的头一天(初一)必须是朔日,就使得大小月的安排不固定,而需要通过严格的观测和计算来确定。因此,农历中连续两个月是大月或是小月的事是常有的,甚至还出现过如1990年三、四月是小月、九、十、十一、十二连续四个月是大月的罕见特例。
那么多长时间加一个闰月呢?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出回归年日数与朔望月的日数的最小公倍数:我们希望m个回归年的天数与n个朔望月的天数相等,也就是应有等式:
m×365.2422=n×29.5306
在这个等式中我们不能直接求出m和n,但可以求出它们的比例:
这个比例的近似值分别为:
在这些分式中,分子表示回归年的数目,分母表示朔望月的数目。例如第六个分数式 表示19个回归年中必须加7个闰月。
19个回归年中加7个闰月的结果比较:
19个回归年=19×365.2422=6939.6018(天)
一个朔望月有29.5306天,235个朔望月=235×29.5306=6939.6910(天)
19个回归年中加7个闰月后,矛盾消除得只差:6939.6910-6939.6018=0.0892(天)——即2小时9分多,这已经是够精确的了。
所以,农历就采用了19年加7个闰月的办法,即“十九年七闰法”,把回归年与农历年很好地协调起来,使农历的元旦(春节)总保持在冬末春初。古人把235个朔望月称之为“闰周”。
农历置闰的方法可以使农历年的平均长度接近回归年,而农历中的月又有鲜明的月相特征,保持了公历和阴历两全其美的特点。
现在置闰的方法是两个冬至之间,如仅有12个月则不置闰,若有13个月即置闰。置闰的月从“冬至”开始,当出现第一个没有“中气”的月份,这个月就是闰月,其名称是在前个月的前面加一个“闰”字。
农历闰哪个月?决定于一年中的二十四个节气。
我国农历将二十四个节气分为十二个节气和十二个中气。
二十四节气在农历中的日期是逐月推迟的,于是有的农历月份,中气落在月末,下个月就没有中气。
一般每过两年多就有一个没有中气的月,这正好和需要加闰月的年头相符。所以农历就规定把没有中气的那个月作为闰月。
例如2001年农历四月二十九日是中气小满,再隔一个月的初一才是下一个中气夏至,当中这一个月没有中气,就定为闰月,它跟在四月后面,所以叫闰四月。
(没有绝对真实的历史)
虽然大部分历史是真实可信,当时的记录者根据事情发生的顺序,前因后果作些客观真实的表述,供后人参考学习借鉴。由于受当时社会环境,时代特色背景,政治经济权利,地位身份名望,等各方面的因素所左右。
也为当政者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制约,更应当时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也是为上层建筑及权贵高官服务。记录者或当事人或多或少都有所偏执,渗透进自已的主观意识,或偏左偏右,或轻淡描写,或歪曲部分事实真相,蒙骗普通百姓,以维护统治者的正面形象,达到对已利益的最大化。
历朝历代的假案错案就是这样,后世专家学者往往在正史(官史)中,无法确定事实真相时。不得不借助(野史)民间史的叙述记录,来进一步深入发掘最原始的情况,判断是非曲折。从而否定官史,认可民间史的可靠性,还原历史的真相,去伪存真,即时修正历史,增强历史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民间史的编写者有较高的言论自由度,思想意识和观念受统治者控制性较小,重事实轻传言,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能够真实记录在册,当时并不以为记录的是历史,只是后人才称为之历史。
无论是官史还是民史,都不能做到绝对的真实,古今中外的任何时期,都有公平正义者,也有迎奉拍马者。公正者书写真实的历史,拍马者故意弄些虚假的东西冒充历史。
这就是哲学中的,偶然中必然,必然中有偶然。客观中有主观,主观中有客观,没有绝对的主客观,没有绝对的偶然和必然。事物都具有相对性,包容性,综合性,互动性,多样性,组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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